我国“降电价”的重点应是大幅降低工业电价。而工业电价过高的主要原因是其“社会负担”过重,因此必须相应提高居民、农业用电价格,并减、免附加于电价之上的政府性基金。居民电价提高可以上调第二、三档电价并降低第一档电量覆盖比例的方式实施。此外,还应减少政府对煤炭市场的行政干预,以减轻煤价不合理上涨对电价的压力。进一步引入现代监管的理念和方法,建立专用的管制会计准则,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控,协调项目审批与价格监管的关系,推进信息公开,实现电网监管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从根本上形成对电网成本和价格的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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