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新能源智能管控与市场机制创新工作室

“创新学院”工作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中有关精神,国网西北分部党委决定“大规模新能源智能管控与市场机制创新工作室”组建“创新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二条   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提升青年人才

的技术水平,提高青年人才的创新能力,打造出一批能干事、干成事、为企业发展做贡献的年轻队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学院的日常管理由创新工作室秘书组负责。学院人员由导师、助教和学员组成。

第四条   导师采用邀请式、申请式两种方式构成。学院邀请分部主任助理、副总工程师、调控分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国家电网公司领军人才担任导师;入职五年以上的博士、入职十年以上的业务骨干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可以担任导师。

第五条   助教由导师选择,原则上选择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对相关研究课题有兴趣的的员工担任或已经期满合格结业的学员担任。

第六条   学员由入职3年以内的青年员工组成。

第七条   每个导师组织助教和学员建立一个研究小组,围绕与电网实际运行密切相关的1个或多个课题进行重点研究,通过课题研究,对学员进行培养。

第八条   几个导师的小组研究方向相近时,可共同组建一个大组,共同培养学员,共同攻关重点、难点课题。

 

第三章  培养与考核

第九条   学院以每半年为1个学期,学员的培养周期为2年,学员培养期满,合格后方能结业。

第十条   学院设置“公开课”,承担培养学员任务的导师每年至少主讲一次“公开课”,没有承担培养学员任务的导师可视情况主讲“公开课”。

第十一条  “公开课”原则上全体学员都要参加,并且要做好学习笔记。

第十二条  导师面向各自招收的学员开设“辅导课”,“辅导课”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讲课形式不限。学员针对“辅导课”要做好学习笔记。

第十三条  导师应结合小组研究课题,向学员布置研究任务,并每月以小组讨论和个人指导相结合的形式,推进研究工作。

第十四条  创新工作室秘书组应对“公开课”、“辅导课”开展考核评价,推进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第十五条  导师应定期检查学员的研究工作进展,学员每年至少向导师正式汇报一次学习研究成果。

第十六条  学员在学习研究两年期满后,向导师进行正式的答辩汇报,答辩汇报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2018831日起执行。